生命何價?女教師為情雙料自殺、港大副教授不堪病魔折磨燒碳、石結尾集體自殺事件等等。種種因由,選擇輕生,思索老掉牙的問題:有勇氣自殺,卻無勇氣生存;有勇氣生存,無勇氣自殺?
情人節當晚,明珠台九點半播出「醫神」(House),故事裡一名九歲患癌女童, 14 次電療脫掉所有頭髮,還發現心臟側的腫瘤與腦內的血塊。年紀雖小,卻對痛苦治療出奇地無懼與冷漠,醫護人員為之震驚。她堅持接受開腦手術,延續被煎熬的生命。原來為的是床邊的母親。一年也好,推遲一點面對離別。她終於哭了:「媽媽很愛我,她需要我,我愛媽媽,我想生存。」
誰也可自殺,但別殺死人你的尊嚴。上邊故事,女孩活著,讓生命有所價值和尊嚴。回想「爭霸」一劇,伍子胥自刎,死諫相勸吳王;夫差戰敗引刀一快,維護君王尊嚴,拒做亡國奴。死有輕於鴻毛,重於泰山,若生命不能活得其所,自殺反得意義,誰能論對錯!
別讓「自殺」踐踏你們的愛情。愛一個人,想他勇敢生存,珍惜未來。若所愛幸褔,放手情願。女教師自殺,留下遺書,所有財產留給分居中的丈夫,要他活著精彩。但金錢真的可讓他精彩?你愛的他會這樣想嗎?想起一句說話:「最深的愛是放棄。」
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。男女失戀,老是問「自己這樣愛他,為何換來傷害?」零七年初,三宗學生自殺,其中一為中六男生,遭女友分手追至其家門前,縱身一跳了結生命。可憐快將參加會考的女友,一生因此遺憾;母親苦心撫養男孩十多載,卻白頭人送黑頭人。她們這樣愛你,你又為何忍心傷害她們?不得不說,自殺是刑事罪行。為的不是犯罪懲罰,而是想諸君珍惜生命。人總是想他人之樂,忘他人之苦。比較生命,也不過是比上不足,比下有餘。每人定必一死,但人所為人,不在乎生命長短,而是活得精彩,用生命感動他人生命。
你可為別人而活,但更應為自己而活;可為別人而死,更需為自己而死。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