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五在AM730,刊登了一篇由會考狀元寫下的一篇雜文,當中提及燈蛾一生追逐火光,抉擇撲火,但熣燦一刻,卻是舞蝶永不明白!若我沒理解錯,作者用此比喻人生, 叫人活得精彩!
身體髮膚,受諸父母, 精彩之餘, 還得是無愧人己, 不珍惜生命!為他人帶來苦痛,怎可談為精彩呢?
如該文所言,舞蝶 與 蛾,永不能明白對方的美!依我的看法,各有各美,讓我選擇,我寧化作蝴蝶,飄飄起舞,自「飛」自唱,自己快樂之餘,又可娛樂他人, 何樂而不為呢?現在年青人,我們憂心的,不是他們是否活得精采,而是擔心他們沉迷「玩火」, 玩得太多,火越燒越旺,無心向學外,只怕熣燦過後,有年青人意外懷孕、自殺等等,才驚覺焰火一點回不了頭,抱憾終生!
蝴蝶不能過冬,是夏蟲。但牠曾愛過,也被愛過,留下了無憾的「事件與歷史」,就是不枉此生!
(註: 筆者喜愛冬天!!!)





